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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唐正芳)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南宁市法制办将《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网站上公开征求市民的意见,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各种意见和建议共计有1000多条。
10月12日,该办将上次征求意见的情况向市民作出反馈,同时,为了征集更多的意见和建议,补充和修改后的《草案》从10月13日起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南宁市法制办侯康顺科长介绍,在《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民积极参与,反响强烈,提意见的有小区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委员及主任,也有物业公司、开发商,还有社区居委会的委员、律师事务所等各界人士。据不完全统计,共有300多人次通过电话、100多名网友通过电子邮件、50多人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还有20多位市民直接上门来访发表意见,共计有1000多条,从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措施、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合理化建议、立法技术等方面提出大量的宝贵意见。
据了解,市民反映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业主自治纠纷、物业行政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方、物业服务、小区内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权属、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设施设备经营权及经营收益的分配问题等方面。针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南宁市法制办进行了分类整理,并会同南宁市房产局多次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对那些合理、可行的意见采纳,并相应对《草案》进行了修改。有的意见因各方争议很大,将进一步进行研究。
看一看,市民的哪些意见被采纳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记者 唐正芳
近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宁市的实际情况,南宁市法制办修改《草案》后形成了《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修改稿》对一些市民有争议的焦点问题,从10月13日起,将再次征求市民的意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上报南宁市政府(南宁市法制办电话:0771-5531189)。
管理不到位 建议整合资源
意见:有市民提出,物业管理指导工作量大,目前仅由南宁市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因人员不足造成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建议发挥多个部门作用,形成合力进行管理;有的市民建议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
《修改稿》增加第五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立由县级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召开联席会议:有新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颁布施行需要贯彻执行的;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但不主持换届选举工作的;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但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召集的;发生其他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稳定的情况。
投票权如何定 以大多数业主利益为重
意见:有市民提出,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是否合理?投票权的确定,要保护小区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修改稿》提出了首次业主大会业主的投票权确定的两种方案,供市民提出意见。
《修改稿》完善第十一条:单一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所持的投票权,不得超过全部投票权的30%,剩余投票权按照其他业主占全部投票权的比例,分摊给其他业主。
(方案一)业主在第二次业主大会及其以后的业主大会上投票权数的确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从前款规定。
(方案二)业主决定共同事务的表决权,属于住宅物业的,一户为一投票权。非住宅物业按照建筑面积每一百平方米有一投票权;一百平方米以下且有房地产权证的,每证有一投票权。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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