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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李淑芹 为了多渠道拓展业务,吸引更多潜在购房者买房,南宁有楼盘推出一种“以老带新”的销售策略,通过赠送家电、免物业费、送红包等方式,鼓励已经购房的业主介绍新的客户来买房。这种“以老带新”的营销方式在南宁适用吗?最近,Q友们对这个话题进行了讨论。 不为小利为房子好 Q友“半斤八两”首先表态:“前段时间我就推荐了一个朋友到我们小区3期买房,我跟朋友成了邻居,还得免了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就像推荐别人买家电、买化妆品一样,要自己用过感觉真好才会推荐给亲朋好友,房子更是如此。如果自己住着都不舒服,还推荐给别人,那不等于是害人家吗?”Q友“小瓶盖”刚一亮出自己的观点,马上引来一片“灌水”声。 “什么叫好?有时候自己感觉好别人不一定感觉好。比如我住西大附近,我喜欢面水的房子不是朝北向的,而是有点西晒的,因为我喜欢每天阳光照进房间的感觉。我曾推荐给朋友们,朋友们就不喜欢,他们认为这样的房子夏天太热了。”Q友“三娘湾海豚”对此话题深有感触。 有房产销售经验的Q友“刀剑上的舞者”对此话表示理解,但他认为开发商这样做是口碑营销,是对自己产品自信的表现,“你想啊,要是住着不好谁会推荐给朋友呢?” “带不好”落埋怨 “我对这个话题有发言权,千万不能轻易介绍朋友去买房!”Q友“出水芙蓉”说,“去年,我介绍了我最好的朋友到开发我们项目的发展商旗下的另一个楼盘买了房,后果不堪设想……她入住以后,每每遇到问题就打电话来跟我投诉,还把对小区物业的不满归结到我的头上。” “你肯定也得了好处吧?”Q友“雨打芭蕉”质疑“出水芙蓉”。 “出水芙蓉”说:“就得了1500元的电话卡,但那不是我推荐的主要原因。我对自己现在所住的小区很满意,除了房子质量好户型好外,物业管理真的不错,像个管家一样,忙的时候连孩子都帮照看。我买了3套房子,对这个公司最满意。但由于我们小区的房子几年前就已经卖完了,于是我向朋友推荐了位于凤岭的另一个楼盘,也是这个开发商旗下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谁知差别就那么大。” 推荐房子只谈感受 网上Q友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就此话题展开热烈讨论,多数Q友表达了好房子当然要推荐的观点,但仅仅推荐,为朋友买房多个参考而已。为了避免日后矛盾,可以跟朋友谈自己的感受,最好不要夸大其词,更不能误导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