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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见习记者 周珂 通讯员 李艳 刘杏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 结婚7年,以为与丈夫所住的房子自己也有一份,于是从自己每个月的工资中拿出一大半来还贷。但感情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中的矛盾逐渐多起来,夫妻感情随之破裂,终于分道扬镳。可是在分割财产时,突然发现自己苦苦还贷的房子却没有自己的份!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妻子提出要求分割房屋产权的请求。 2001年5月,相恋了一年的覃雪和张强登记结婚了。由于两人都是再婚,所以彼此都非常珍惜对方,婚后感情一直都很好。婚后两人住的房子是张强和前妻一起购买的,张强对覃雪说,虽然房子登记的是前妻的名字,但房子实际上是自己的,现在房贷还没有还清,希望覃雪能与他一起还贷。覃雪想,既然房屋是自己丈夫的,那以后也是自己的,出于对张强的信任,覃雪很爽快地答应了。每个月她拿出自己一半的工资来还贷。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当初的那份冲动已经平静,彼此间的热情开始降温,随之而来的是生活中的摩擦越来越多。覃雪与张强开始经常争吵,且不能互谅互让,夫妻感情日渐淡薄。2006年7月,张强工作上遇到一些问题,回到家里就拿覃雪来出气,渐渐这种吵吵闹闹不得安宁的日子覃雪再也忍受不了。 2008年3月,覃雪把张强告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她与张强住了7年之久的房子。在法庭上,覃雪对法官说,她与张强的感情已经破裂无可挽回。当初在嫁给张强时,张强说房子是与前妻一起购买的单位房改房,但他与前妻离婚的时候,双方已经协商好了,房产权归他所有。因为一直没有时间,也想节约点钱,张强就一直没去办房子的产权过户手续。她一直以为房子是他们夫妻共有的财产,于是再婚这么多年来把自己工资的一半都拿来还贷,到还完贷款时止,她总计付给了银行9万元。 张强则反驳说,房子属于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张斌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在法庭审理阶段,主审法官要求张强出示与前妻的离婚协议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据。房屋所有权证上明确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斌。 最后法院认为,覃雪与张强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均愿意离婚,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覃雪认为她与张强所住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所有权证明确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斌。因此,法院驳回了覃雪对分割房屋的诉讼请求。 |